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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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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0 2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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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将该类产品分为三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二、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对于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我国此前没有相关标准,该类产品的生产、消瘦与管理缺乏依据,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满足国内临床营养的需求,指导和规范我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和使用,保障产品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食用安全。

    三、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作用有哪些?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起到营养支持作用。

    针对不同疾病的特异性代谢状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对相应的营养素含量提出了特别规定,能更好的适应特定疾病状态或疾病某一阶段的营养需求,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支持,是进行临床营养支持的一种有效途径。但此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产品也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四、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制定原则,一是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突出安全性要求;二是以临床营养研究为基础,特别是国内研究成果,参考最新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数据,制定产品中各项营养指标的**,以满足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三是注重科学性与可行性的统一,对于科学依据尚不充分的某些营养支持方案,暂缓制定相应标准;四是借鉴国际管理经验,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法规相关内容;五是注重与现行相关标准之间的合理衔接;六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医生、临床营养师、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各方意见。

    五、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适用人群有哪些?

    答:在疾病状况下,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时,可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提供营养支持。其中,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需对营养素进行全面补充且对特定营养素没有特别要求的人群。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适用于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需对营养素进行全面补充的人群,并可满足人群对部分营养素的特殊需求。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则适用于需要补充单一或部分营养素的人群。

    六、问:生产企业如何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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